书记您好,
剑阁县开封镇河坝,私采砂石,严重破坏坏境,和保护耕地,地址和平三队,林建军俩兄弟,给水务执法大队什么关系,破坏这么严重无人过问?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剑阁县委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1.你反映林建军在开封镇和平三队河坝私采砂石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林建军于2006年在我局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在开封镇酒厂河坝(和平三队)设置洗砂台。现场检查发现林建军未在河道内采砂,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的砂石废料是2014年开封镇西河河堤建设,将邱家拐桥处堆放的连砂石运至下游酒厂河坝。目前,堆放在酒厂河坝的砂石废料约1000立方米。今年11月,开封镇高山村脱贫攻坚村道路建设,经当事人申请,开封镇人民政府同意,林建军在酒厂河坝加工生产砂石,用于村道路建设。河道内堆放的加工生产的成平料约600立方米。
2.你反映林建军在开封镇和平三队河坝损坏耕地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林建军取堆放砂石废料的耕地是和平三队张金友的。租用协议约定,张金友同意将和平三队1.6亩耕地租赁给林建军存放河沙使用,租金每年800元。
二、调查处理情况。
1.依据河道管理规定,在河道内生产作业,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要求被信访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河道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后,方可洗砂作业。
2.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信访人不得在河道内从事采砂作业,否则,予以查处。
3.开封镇脱贫攻坚建设用砂,按照审批权限,由开封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县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