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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安置小区收停车费合理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1-24 10:13 已回复

我是太平三期安置房的业主,我想请问拆迁安置小区该收停车费吗?我们小区的停车费是249元一年。我有我的疑问,第一:物管有没有在新津物价局备案,没有一份合理的收费标准。第二:物管收取停车费时,只是张贴纸条通知业主,也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执行这项收费标志,那么业主的作用和利益又是谁来保护?大家都是农民啊,何必要这样紧逼?新津县大部分安置小区,业主停车都是免费的,租户要出停车费,这挺合理的,从业主角度出发考虑。我只是不明白,我回自己的家为何还要出停车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平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2-15 17:03

市民,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的来信后,经批转新平镇办理,现回复如下:接到群众反映后,赓即与新镇三期望阳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转达了群众诉求,望阳物业公司赓即做出处理。
一、关于小区收取机动车停车费事宜,是按照“太平新镇三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约定: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按249元/个·年收取。2017年,由于小区入住率已达到了90%,小区停车位已近极限。为加强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加强车辆特别是外来车辆管控,逐步杜绝社会车辆借道通行影响小区正常管理的任意行为(地铁施工造成的影响),确保本小区业主方便、优先的使用权利,经小区管委会与物业公司9月28日专题会议决定:由物业公司垫资安装小区机动车道闸门禁系统,加强小区车辆管控,按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管理费用。
2017年10月,物业公司完成了机动车车牌自动识别道闸系统安装调试工作。2017年11月3日,物业公司在小区各单元公示栏张贴了道闸系统启用通知,11月20日小区道闸门禁正式启用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小区业主车辆可免费享受人工起杆服务;系统正式运行后,系统进入自动识别运行状态;人工起杆操作的车辆,按临时停放计费。同时告知有机动车的业主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此外,物业公司也在小区两处大门进行了公告:
1、本小区道路谢绝社会车辆借道通行。
2、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按临停收费标准缴费。
3、业主车辆享受249元/年优惠标准,随时通行。
同时,在小区道闸门禁正式启用前,小区管委会与物业公司再次召开联系会议,会议决定:涉及小区业主的各村社在11月19日前,召开社员动员大会,积极做好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双方共同努力,力争小区道闸门禁正式启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业主机动车在小区内停放期间发生问题事宜:
按照“太平新镇三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附件5)公共秩序维护:对机动车实行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停放有序。第七条:车位使用人按照249元/个·年的标准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合同中关于机动车停放未形成车辆停放财产保管关系。
物业公司按照与管委会专题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机动车道闸收费服务,负责小区车辆的出入有序停放管理,负责停车场地的维护和修缮。尽管按行业规则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未与停车业主建立车辆停放财产保管关系,但物业公司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将陆续投入大量资金,完善小区内监控探头全区域覆盖的技防措施,以保障小区停放的车辆有外观损伤或损失时,有信息数据可查,协助相关部门及业主查找肇事人,协助处理赔偿维修事宜,让业主放心舒心。
物业公司将加强秩序维护板块管理,提高秩序维护队员员安全责任心,加强小区内秩序维护巡逻力度,最大限度的避免小区机动车辆停放期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对于小区部分对此工作存在着不理解或抱有意见的业主,我公司将积极应对,随时热情接待并做好耐心的解释引导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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