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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贫困家庭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1-23 18:51 已回复

本人胡明中,男,43岁,妻,刘玉华,女,38,聋哑人(二级)长女,张燕,17岁,现读高三,子,胡鑫,3岁,现在上幼儿园。
本人2010年和妻组成新家庭,2014年在浙江打工并得一子(胡鑫),2015年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妻刘玉华煮饭时煤气爆燃,导致手臂重度烧伤,从脸部到腿部不同程度烧伤,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发动社会捐助挽回她的性命。由于烧伤落下严重的后遗症到现在还不能正常劳动,家庭所有开支只能由我一人支撑。我虽然每天起早摸黑但是仍然入不敷出,只能坼东墙补西墙,我也积极地多方借贷筹措发展养殖产业,看是有些收入但是是这边收那边还,外面欠债一大堆。今年上半年家里实在没钱给大女儿汇生活费了,只有去银行贷款。
2016年评贫困戶现任社长说我们不够标准,只有我妻刘玉华一人低保,其他人评不上,2017年又评贫困户还是我妻一人,社上人说本社的红白酒席我没参加就不给我评,在这里国家的扶贫政策跟地方风俗发生明显冲突。说实话现在的各地风俗害人不浅,我是连生活都成问题的人了,哪有闲钱去应付人情世故。
我在这里的诉求:一、要求政府狠刹大办酒席之风,减轻人民无谓的负担;二、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对我户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比照贫困户标准落实相应政策。
我声明:我不是懒汉是真正的贫困家庭,只是这些年时运弄人,我希望能在政策的扶持之下尽快脱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21 17:21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刘玉华是先天性聋哑人(二级残疾),2015年在浙江务工期间由于煤气爆炸导致重度烧伤,治疗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享受残疾生活补贴100元/月、低保195/月、困难生活补贴70元/月。该户家庭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年出栏生猪20-30头,年纯收入10000元;平时胡明中在太公场镇跑三轮车,年纯收入至少5000元,该户家庭年纯收入19380元,年人均纯收入4845元。
     该户在太公场镇有一套三层楼、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的楼房,该房屋是刘玉华与其前夫在一起时开始修建,直到刘玉华前夫去世,与胡明中重组家庭后于2011年才修建完毕,属胡明中夫妇共同财产。该户虽然在朱真村重组家庭,但全家人常年居住在太公场镇,与户籍地干部群众联系很少,致使当地干部群众对该户家庭情况不够了解。
该户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前在场镇就有了楼房,且年人均收入超过了贫困人口评定标准,按照国家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政策相关要求不能评为贫困户。
     针对胡明中夫妇当前存在的家庭生活困难具体问题,该户可以按程序提出申请通过民政部门的相关政策给予救助。
     若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向昭化区扶贫移民局(联系电话:0839-8725326)咨询。
     感谢你对扶贫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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