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广元 » 市委书记何树平 » 苍溪城建江南中队工作人员严重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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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苍溪城建江南中队工作人员严重渎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1-22 22: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苍溪县帝景豪庭4幢1单元22层2号房的业主,多次向物业,江南中队等有关部门反映对面业主私自改变建筑结构,占用共有面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从五月份到现在,二次向县委书记信箱反映回复属实,调查取证!一次向省长信箱反映回复已违反《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由于城建江南中队执法严重不作为,失职,导致违法装修已建成!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还给我们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8-01-02 17:44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苍溪县委已给予解答。现将有关情况转复如下:
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调查核实,你投诉“苍溪城建江南中队工作人员严重渎职”一事不实。5月31日,江南中队执法人员向占用结构板的业主送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6月23日江南中队会同房管局、小区开发公司、物业公司、销售中心负责人要求他们加强监管,对违法装修行为坚决予以制止;7月13日江南中队会同房管局、小区开发公司、物业公司、销售中心等相关部门商讨此事,江南中队执法人员电话告知你,你称有事不能到场;8月9日、8月22日、9月7日、9月12日、12月11日江南中队会同房管局、小区开发公司、物业公司、销售中心等部门再次商讨此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应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因此,江南中队工作人员并无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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