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府关于铁佛镇金斗岩村五社刘汉珍家当地父母官关心过她妈?你说我们把责任推给政府又请问你们给了她饭吃还是衣穿?国家这么好的政策她得到了那些,当然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这点众所周知,我也做得很好!你们所说的她索要十万元的款项请问?她作为一个残疾人向谁要过这个款你可以告诉我吗!谁又给过她说明呢?我只想说是国家政策好可是到了下面基层又变成了啥样子大家都明白!请问她会傻到国家给她的好处都不收吗?你们该去了解村社对她是如何关照的!当官就得为民做主那是天职!不是辩论赛,百姓有事找政府那是理所当然!难道不应该吗?
匿名网友你好!
你在《问政四川》论坛上反映的问题收悉,铁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刘汉珍(原户主:徐子亮)于2014年纳入精准贫困户,因徐子亮重病,幺女车祸去世后,其两个子女户籍在本村,家庭人口4人,一直享受低保政策,2016年按“五个一批”纳入低保兜底至今,2016年底脱贫一批包含刘汉珍,但并未脱离扶贫政策。
2、2016年徐子亮因病去世后,刘汉珍居住在铁佛街道大女家中,帮助照管其子女,幺女的两个子女住校自立,并享受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和低保兜底政策,刘汉珍继续享受双女户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铁佛镇党委及金斗岩村支两委一直重视刘汉珍家的具体困难,2016年实施贫困户易地搬迁及危房改造,村支两委积极动员,刘汉珍主动放弃不迁不改,并向村支两委无理索要十万元搬迁款。
4、因刘汉珍本身耳聋,且年老智弱,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应该将所有义务都推向政府。
你若还有什么异议请到镇党政办。我们将真诚为你解答,同时也感谢你长期以来对铁佛镇建设和发展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