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失地,政府新区征用,买社会保险实行农转非,为什么是以社区工作人员为户主,而不是本人,第一页户主为社区人员,注明非亲属,第二页才是本人信息,问这是为什么,如遇到经济问题如果戶主不同意,本人应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