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检举诉求书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投诉】检举诉求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1-01 13:25 待回复

尊敬的宋书记:
关于对西兴街道办下小方沟村村两委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的相关事实再次举例说明:
一、1、非农户:杨明章,其子杨运文、媳张会英及两个女儿多年前转为非农户,落户顺庆区西城,有住房多套、商铺多处,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搞货物运输大、小车辆多台;建白燕大道前夕,将户籍迁回三社落户,仍属非农户,其父有住房200多平方米,门牌号为3号;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本社文显志的承包地建房,书记孙建平全权办理获得批地90平方米,建房200多平方米,赶在白燕大道修建时建成,获得拆迁补偿住房两套价值约100多万元,其人口也获得失地养老保险,其妻也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其所获得利益的前期条件就也是错误的、不合理和违法的;所办理的“合法”手续都是在错误的、违法的、也不合理的基础之上,是属非法获取,应当追缴,孙建平在明知犯法的情况下仍故意为之,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共同贪污罪,受益人杨运文已构成诈骗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非农户:杨明章,其女杨朝琼、婿蒲少军,其子两人户籍均在木老镇,并在嘉陵区购有住房两套,居住在嘉陵城区;即将建白燕大道时,村两委协同办理,将其四人的户口迁入三社落户,以3000元的价格又购买村民黄世国的承包地获得宅基地手续,建房260平方米价值约100多万元,建成已全部出租几年得到了相应的利益;其资产的获取是建立在先期就是错误的、违法的、也不合理的基础上,属违法建筑非法获取,应当拆除、恢复耕地,户籍退回原址所在地;村两委涉事人员已触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益人杨朝琼已构成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三社村民谢晓琼、文才全夫妇,将其姨侄儿王磊迁入本村落户、批地、建房180平方米其价值90多万元,获取资产也是建立在错误的、违法的、也不合理的基础上,是属违法建筑、非法获取,应当拆除,恢复耕地,户籍退回原址居住地;村两委涉事人员已触犯滥用职权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4、四社村民文清全家在建白燕大道时已获拆迁补偿,户口已转为非农户,其女又批地建房180平方米价值90多万元,书房大道高压线路迁改再次获得补偿,需要厘清事实真相,不当得利应当追缴,村两委涉事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五社文邦伟建白燕大道时残房获还房补偿价值约30多万元,不当得利应当追缴,孙建平书记为其中涉事人员,明知故犯,已构成诈骗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六社村民:蒲淼章,两个亲家母唐家秀、侯翠华从异地迁入本村,以失地农民的身份获得养老补贴,书记孙建平全程办理,已构成共同诈骗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村集体土地:是全村村民所仅有的一点集体资产,是全村1160多名村民共同承担公粮、提留税收、教育附加费等积攒起来的;集体资产只有土地这么一点点了,地面上的非法建筑物应当全部拆除;这些建筑物全部是在非法的基础上获得合法手续的,其先期就已错误、也不合理是违法;孙建平与其所占有人是共同贪污、侵占,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村支部、村委会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长达8年之久,金额约6万元;前期的材料已叙述清楚,村两委长期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产,已构成贪污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四、孙建平等村两委人员已名存实亡,服刑人员孙荣超还在服刑中,支部书记孙建平都能介绍其子孙阳入党,他究竟有什么特长或突出的贡献?选举中在孙建平的授意下其妻蒲明华私填未到场人员的选票,以贿选的方式使孙阳还当上村副主任;长期任用劳改人员文晓斌任职村干部并担任村监委主任兼纪检员,给群众是一种什么样的观感?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人员不认真学习,不深刻领会党的精神,不悔改,反而更加猖狂,搞的是团团伙伙、认人为亲、政治腐败、不尊崇党章,孙建平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我们的党背道而驰,破坏了选举法,违背了党纪、党规,应当受到严惩。
孙建平等村两委干部的所作所为是严重的政治腐败,是典型的职务犯罪;其受益人是典型的诈骗;我们党光荣、正确的光辉形象绝不允许不法之徒败坏,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还民于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此致
嘉陵区西兴街道办下小方沟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