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金山御景蓝湾开发商违法交房,本来合同签订的2016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开发商资金断裂单方面宣布延期到2017年10月30日交房,现在急忙在10月30日草草完工,水电未通,也没有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在没有政府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强制要求业主接房并缴纳半年物业管理费。希望该开发商的违法交房行为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约束并对我们几千户业主有个明确的说法。
网友您好:
龙泉驿区区房管局、龙泉驿区规划局工作人员调查,开发商说明关于您就金山•御景蓝湾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合同的问题
根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第五条约定:该商品房以五大主体验收合格为交房条件(详见附件一)。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您多次出具过原件及复印件。由于项目特殊性,首期报建时,按照一期(A/B/C三个组团)整体报建,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必须一期整体达到交付条件,政府有关部门方可出具相关规划验收合格证;鉴于由此可能影响到后期业主相关手续办理,公司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政府考虑到本项目特殊性,予以进行分段验收;相关手续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中。
二、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物业公司均未强制任何业主缴纳任何不法费用。根据双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及国家物业相关政策法规,物业费收取时间起至合同约定满足交房条件之日。根据合同约定,2017年10月30日交房时已满足合同补充协议相关规定。
三、房产证何时办理下来的问题
项目特殊性,首期报建时,按照一期(A/B/C三个组团)整体报建,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必须一期整体达到交付条件,政府有关部门方可出具相关规划验收合格证;鉴于由此可能影响到后期业主相关手续办理,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政府考虑到本项目特殊性,予以进行分段验收;相关手续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中。同时龙泉驿区于2016年开始实行双证合一的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办理周期较以往房产证办理周期适当延长,但不晚于以往国土证获得的时间。也会争取第一时间办理各业主的不动产证。
成都光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区规划局递交了相关资料,申请规划验收核实,区规划局正在开展前期的规划核实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