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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建言】交通标志标示应规范、严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0-23 10:34 已回复

        317国道理县范围内一些交通限速测速标示不规范,将限速、测速标准书写在测速设备下方的路面上,只有到了测速设备面前才能发现限速值,根本起不到预示预警作用,有点专为抓违法的嫌疑。还有个别地方直接用漆在原来的限速70字样上面写个40,而且也是在测速设备下方,到了面前都不好分辨限速值。正确规范的方法是不是应该在有测速设备前方一定距离(具体应该是多远交法或其实施细则应该有标准吧)清晰、显眼进行标示,才能起到预示预警的作用,也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理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26 11:30

理县公安局
关于“10.23问政四川—书记信箱”留言的
回 复

10月23日,四川日报网【问政四川-阿坝州理县县委书记】栏目内网友反映:“317国道理县范围内一些交通限速测速标示不规范,将限速测速标准书写在测速设备下方的路面,只有到了测速设备面前才发现限速值,根本起不到预测作用,有点专为抓违法的嫌疑。还有个别地方直接用漆在原来的限速70字样上面写个40。而且也在测速设备下方,到了面前都不好分辨限速值。准确规范的方法是因该在测速设备前方一定距离(具体应该是多远交法或其实施)细则应该标准吧)清晰、显眼进行标示,才能起到预示预警的作用,也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信件已收悉。经核查,信件中所反映的情况确定存在,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留言所反映的“地面限速70字样用漆直接覆盖改为40字样”的测速点位于国道317线186km+270m甘堡乡甘堡村路段(小地名:塘上),该路段属于山区二级道路,该处测速卡口设置之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第2款之规定,最高限速为70km/h。随着乡村发展,该处新增了耳浦村安置点和八什闹村农副产品销售点,形成道路集散,交通事故多发。经调研,理县道安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正式版3.5.4》之规定,决定将该路段限速调整为40km/h,并将该路段路面限速标志由“70”变更为“40”,因此次变更为应急措施,故而出现了不规范的情况。
目前,理县公路、交通和交警部门正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测速卡口的规范化建设。留言所反映的问题已列入整改内容,并将在近期内整改完毕。
在此,真诚感谢留言人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也希望留言人和广大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温馨提示:理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设置了《局长信箱》栏目,欢迎广大网友留言互动,为推进理县公安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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