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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羊安镇博盛康君开发商违法拆压房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0-19 22:12 已回复

我全款购房,同期按揭贷款房产证已发三年,我至今未得房产证,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抵压贷款,严重侵犯老百姓利益,要求政府出面解决,开发商赔偿一切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政府服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30 12:59

邛崃市羊安镇政府答复如下:
程先生是羊安镇博盛康郡住户,反映问题涉及博盛康郡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已出售备案房。



博盛康郡项目2016年8月2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已出售备案房源共20套,查封车位共53个,程先生房屋唯一号为325221,位于9栋2单元8层801号,合同备案号为44870。



该项目9栋2单元801号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3年6月3日签订,买受人孔凡萍;合同约定业主办理产权资料齐全后,成都博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2016年6月2日前代办不动产权证。



成都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4年8月交房时告知业主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又在代办产权证前多次联系该业主提供,但因业主交房时提供的联系电话一直未联系上。业主于2016年8月自行到博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了结婚证复印件,资料齐全后成都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时,被告知该套房在2016年8月被法院查封。查封原因:成都川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成都市农商银行邛崃支行贷款到期未归还,博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是股东作过担保;成都市农商银行邛崃支行申请成都市中院于2016年8月2日到邛崃市房管局诉前保全查封了博盛·康郡一、二期未办不动产权证房源。



但查封部份房源在查封之前已出售给案外第三人即买受人了,买受人均已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房屋的付款义务,博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将该套房源登记备案在业主名下(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博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知道查封情况后,向房管局、成都市中院、成都市农商银行邛崃支行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资料申请解除已出售并且备案的房源。2017年4月成都中院告知需要产权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才能解封,博盛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一时间通知业主,该业主在2017年5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并且委托博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顾问申请解封。目前该商品房成都中院受理并同意解封,已出了解封裁定书,待法院执行解封法官到邛崃不动产中心解封后就可以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我镇建设办于10月23日在羊安政府与诉求人和博盛康郡方面进行了协调沟通,博盛康郡方面承诺待该房产解封后就可以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诉求人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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