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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三农 投诉】我要回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0-17 12:02 已回复

我是邛崃市目前拥有一个空挂户口的文君社区居民,(于80年代末买户口由孔明乡黄鹤村迁入该社区,目前还有自己的合法耕地)在目前户口所在地无住房,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三无人员。近十年一直在找寻怎样把户口合法迁回父母所在地,合法拥有宅基地和赖以生存的耕种土地而奔走四方,2017年初在公安部门咨询了把宅基地确权于父亲户头上,就可以合法把我户口迁回父母户籍地(黄鹤村10组)之后,父亲着手办理了宅基地的确权事宜。2个月后父亲如愿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拿着公安局前提示准备的材料去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时,被告知不能办理我这种情况的业务了,请问,公安局的政策是说变就变还是因人而变的吗?然后又咨询怎样才能办理时,被告知一定要有本人合法的宅基地。(才知道自己完全是被套路了)。才知道自己这下是完全被我们无比信任的公安系统的各级领导给切断了我的回家之路了。曾于5月26日留言于此平台,咨询户籍性质,平台于8月2号回复已联系当事人已处理,但作为当事人的我至今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回复。
恳请领导能妥善解决我们这种人户分离人群的民生问题,不要让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遗留下去,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政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19 16:22

邛崃市公安局回复:2017年6月23日前我局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是按照成都市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成都市内的户籍居民,可在本人及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2017年6月23日后,按四川省户籍政策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其中规定城镇户籍人口不能迁入农村地区居住。
2017年10月18日15时02分,我局工作人员电话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工作。当事人表示不理解,不满意城镇人员不能迁移农村地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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