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国土局、城建局办理的建房手续后建的房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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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经过国土局、城建局办理的建房手续后建的房是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0-15 13:45 待回复

我是一个农民,小学文化。本人2007年在四川省仪陇县双胜镇购买了一块原属仪陇县国土局朱贵华的空宅基地。他是在1999年从双胜镇群利村购买的。由于他本人当时资金困难,便转手卖给了本镇邮政所在职人员徐自珍的手中。但不知什么原因,徐自珍也一直未建。所以徐自珍便在2007年转卖给我和我的哥哥(邓仁科,已去逝)。转卖手续后去国土局和城建规划局办理建房手续时,国土局和城建局看了我的一切证件后,国土局和城建局当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当时同意建房,并且当时就给我办理准建房的手续,并且让我缴了一切建房费用,包括土地闲置8年的费用,并且还让我缴了土地使用权延长50年的费用,原来朱贵华办理使用权是20年,最后给我办理的是70年。国土局的同志说这是上面的政策,我们也不懂。得到国土局和城镇规划局的批准后便在当年的时间里,房子峻工。房子峻工后,我便去领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房产证。但去领土地使用证时却拿不到,土地使用证书拿不到,所以房产证也办不。房产证拿不到等于房子就不是我的。最后我去找城镇规划局,他们就把城镇规划证书给了我。但去找国土局时,国土局的同志却说,房子修好你不卖没事的,你在那里住我们不来找你就可以了。我找一些领导当时象推磨一样,当时由于房子建好后,我用掉多年打工的血汗钱不说,并且还欠下十几万元的债务,包括在信用社贷了几万元的贷款。由于当时没有办法得出结果,债务缠绕,只有先还清债务再说。加之以前党的政策是好,但下面地方蛀虫太多,所以这个问题就一直办不下来。今年我在深圳打工时,从电视和手机上看到了阳光政务政策时,我专程回家解决。可回到镇里找领导解决时,国土局的同志看了我的手续时,说这是一个遗留问题,他们解决不了,叫我到县国土局。我到县国土局去解,他们也不好解决,最后没办法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叫我把房子重新以朱贵华的名字登记,最后让朱贵发过户给我,并且叫我承担房子过户费用,但我没同意这个解决方案,因为我买地时是一块空地,凭什么又去办理房权过户费。国土局看我不同意,最后就说我是违法买卖国有土地建房,要罚我款,我只想纪检部门的同志给我讲一下,这个罚款谁来出?我的几十万元的损失怎么办?另外我在我们本社也建不成房,在镇上又是违法建房。我一家4口住在什么地方?我希望省领导能够泒人实地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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