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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水口镇九年制义务学校拒绝负责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10-09 14:25 已回复

我孩子在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中受伤至残学校拒绝支付医疗费及伤至残补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政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16 09:1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孩子季思晴系邛崃市水口学校2年级2班学生,2017年6月8日上午10时40分,水口学校举行火灾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在疏散过程中,季思晴在教室外过道上意外摔倒,班主任吴伦芳老师发现其手臂肿后,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家长,同时和学校副校长冯家华一起开车送孩子到水口卫生院进行检查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是肘部骨折后,家长决定将孩子送往邛崃城区医院进行治疗。六月下旬孩子出院并回校参加了期末考试。
学校组织应急演练是符合上级要求的,是有预案、有组织的让学生学会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如何逃生的演练,这是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孩子的受伤纯粹是一次意外。且在孩子受伤、送医及后续治疗和保险赔付的过程中,水口学校一直积极配合,班主任也一直在关注和关心着孩子的病情发展。
在此次事件中,您认为学校负有责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您的诉求,学校相关人员在10月10日当面与您进行了沟通。目前,你们正在进行各类保险的理赔,如果需要学校出具的证明或需要由学校代为办理的,学校一定积极配合你们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如果所有保险理赔结束,不能达到你们预期的意愿,并坚持认为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补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责任,学校坚决配合,并服从法律裁定。
以上情况于2017年10月11日下午与您联系,将相关情况向您作了答复,您表示对我们的答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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