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三台县某个乡,现在和父母户口很早就迁出了,但是原来老房子村里的房产证还是有的,村里说原来老房子需要拆除推到在原来宅基地上新建,因为他们户口迁出来了老家没人住,新建房屋说是有补贴,但是如果不新建房屋原来老房子就直接拆除推到,也不给补贴,那原来宅基地就没有了。
我查询了三台县的政策有一个,《三台县农村土坯房改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委办发[2017]8号),但是内容好像没有说到,如果原来房屋不想新建原来宅基地是否可以保留,如果为了响应政策原来宅基地不保留原来房屋拆除推到,是否有补贴????如果没有补贴这样原来宅基地都没了也没有补贴,感觉有点强行霸权主义的感觉。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三台县土坯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农村土坯房改建实施细则(试行)>和<三台县各镇乡2017年土坯房改建计划表>的通知》文件规定,拆除在城镇购买住房未享受政策补助而保留的农村闲置土坯房和全家长年外出无人管护土坯房,由村社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属。
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已与你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于你。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0816-5820075。
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三台县景福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