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关于农村帐务与腐败问题,群众强劣要求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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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关于农村帐务与腐败问题,群众强劣要求廉洁执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9-28 16:21 已回复

投诉书
尊敬的南充市市委书记
您好!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双林乡麻柳村村民。我也是靠党和人民政府对我关怀与照顾,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们村原村干部的腐败问题。该乡党委书刘吉青对此村帐务更本没有作好清理,乱清理,更本不听党的政策办事,背判党的方针。(帐务1996年到2016年从未给群众公开公布明细账过)在2017年8月31日,乡上王强.熊春琼.彭东生等下来公布帐,全是公布总数,连发票都没有一张,群众呼声特别强劣。宋书记,(什么叫明细账,什么叫有发票与白纸条的票据,什么叫公开公布,什么叫群众心复口复啊)这完全是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并且他们还打击报复思想与坑害村民特别严重)我们村群众强劣要求详细公布帐目,发票等等……
我们坚决继续投诉,国家反腐败,县乡一些干部都来保腐败分子,县乡一些干部给共产党脸上抹黑,哪里是给共产党脸上争光,而是他们是一种背判党的原则。脱离群众关系更加严重。另外是8月31县上下来调查人员照片。
我们不复下例:
部门回复:李海东并未实施C、D级危房改造,也未纳入十三五规划中,该问题反映不属实。李建华是精准扶贫户,2016年第一批危房改造实施的D级危房改造。王友兴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其个人开支,县纪委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不再任村干部,而D级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款10000元,其中5000元在修建双林乡翰林公园已捐给公园,另外5000元已上交县纪委。该村账务已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由乡纪委同财政所工作人员到村上进行公布。
2017年8月31日县纪委来我乡调查李茂友与腐败问题,双林乡纪委并未参与,所以你所反映未做记录等情况我们并不清楚。 二、经调查:李万良并未被评为低保对象户,也并未将李万良纳入十三五C、D级危房改造中,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三、李茂友从2001年至今一直在成都市务工,该员房屋年久失修,无人看管,于2009年左右垮塌,李茂友在成都市某企业烧锅炉多年,其妻子也在某公司打扫清洁,亦不属于精准扶贫识别对象。考虑其特殊情况,双林乡人民政府、双林乡麻柳村村委会于2015年已将他家列入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之中。
联名投诉:
共计十二人

2017年9月2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营山县双林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07 09:23

营山县双林乡人民政府关于网友反映“农村帐务与腐败问题,群众强劣要求廉洁执法”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们好!感谢你们对我乡麻柳村账务公开的监督和关心。

一、关于反映“乡党委书记刘吉青对此村账务根本没有做好清理、乱清理”问题的回复: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村务公开是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双林乡人民政府收到双林乡麻柳村村民反映该村账务未公开的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经调查:该村确实存在账务公示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公示的情况。在2017年3月村换届选举时,该村换届后,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均为新上任人员,对村级事务管理业务不熟,于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财政所工作人员熊春琼、龚永华、村级账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彭东生组成的清理小组协助麻柳村对账务进行了逐项、逐笔收支情况的核实和清理。2013年以前,县乡财政没有给村上预算村级办公经费,从2013年起,县乡财政才开始给村级预算了办公经费和运行维护资金。清理小组对该村从2013年至2017年8月的收支账务进行了逐项、逐笔的核实和清理,并在村委会召开了村社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这几年的收支账务进行了逐项公布和说明,会后在村务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

二、关于反映“信访回复不服”问题的回复:
该村个别村民2016年多次重复向各级纪委、县检察院反贪局、县信访局反映该村村干部违纪、违法及农村危房改造等问题。县乡纪委、县检察院反贪局也多次对该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乡纪委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立案调查,并分别给于了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该村原共有3名村干部)在2017年1月至3月村两委换届时均未再任职。县乡纪委、县检察院反贪局、信访部门调查及取证工作都是按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的,调查的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因此,信访回复是实事求是的。
再次感谢全体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今后,我们也将督促各村及时对村务进行公开、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营山县双林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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