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蔺县属少数民族国定贫困县,是老少边穷的艰边地区,但公务员的目标考核奖励逐年攀升,2016年目标考核奖励一人一年高达60000-100000元。请问:目标考核奖励是公务员的工资?符合《公务员奖励规定》?是公务员第十三个月的奖金?是属于中央“八项规定”后的违规乱发钱物范畴?这样的目标考核奖励为何不用于我县的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