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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叙永县水尾镇月明村一社社长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9-23 17:53 已回复

领导你们好,我想问一下修建房屋不需要审批吗?基本农田能修建房屋吗?我们村一社现任社长在省人大出钱修整的农田上修建房屋,就在他自已的房屋对面,因为村上怕他的势力,都没有阻止他,我个人觉得此风不能长,作为一社之长不但不好好干好自己的工作,还与上面的党委政府的政策对着干,乱修乱造,那下面的农民是不是更不配合呢?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国土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10-21 16:42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叙永县水尾镇月明村一社社长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民修建房屋,需要通过生产队、村委会、国土所、乡政府的审核,取得县政府宅基地批复后方能修建。基本农田禁止修建房屋。
经调查核实,水尾镇月明村一社社长商某某,系叙永县水尾镇月明村一社村民。因为其在月明村一社有一个13亩左右的鱼塘,饲养了约3000斤成鱼,晚上经常被偷,不便于管理,所以才在水尾镇月明村一社(小地名:米城坝)处的鱼塘边,修建了一层大概33平方米的鱼棚,用于看管。该宗地是商某某自己的承包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其在未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于2017年7月10动工修建。2017年9月10日,水尾国土所工作人员发现该户有违法占地行为后,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叙国土资〔2017〕96号),要求商某某在手续完备后才能进行建设。

感谢您的留言。

叙永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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