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涪城区 » 物业强制管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物业强制管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9-09 18:12 已回复

我在金楠天街自己买的临街啇铺,因开发商前期只给我们安水电分表,我们在水电公司没有户头。物业强制收高价水电费。从2015年12月30号接房到现在我一直申请水电户头,但物业拒不签字,强制不准开户。而且多次强制停我水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涪城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9-30 11:3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金楠天街属经开区辖区,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向经开区通报。如您还有情况需要继续反映,可以向经开区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
谢谢!
涪城网络发言人
2017年9月3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