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你好,我们于2013年1.30号在丰谷镇宏丰时代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的合同和口头承诺是2015年10.30号之前给我们办双证,当时接房的时后我们把契税,和维修基金,还有办证的各种费用都交给了开发商宏丰时代名典。可是到了合同规定的办证日期,开发商有说办不了如今开发商也联系不上我们的购房合同连最基本的备案都没有去房管局给我们办理,合同也不是住建局发的合同,我们想求助政府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所有的业主通过各个渠道向上级反映了无数次,为什么得不到切实的效果呢?难道政府部门不管我们了吗?本来我们买房也不容易,现在我们娃娃也想在这边读书,学校也需购买商品房的各种证件,户口也没法办迁移我们该怎么办,现在双证办不到,望书记再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让我们业主住的安心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住建局关注处理。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17.9.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丰谷镇宏丰时代名典”相关问题,丰谷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多次催促开发商尽快完善手续,加快验收进度,同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督促开发商完善各项手续,尽快为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并数次组织楼盘开发商、业主代表、相关主管部门一道召开了协调会,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答复,履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的相关职责。开发商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一般为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若涉及业主权益受损等情况,可到住建或司法部门进行咨询了解,通过相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丰谷镇网络发言人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