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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多日的举报信
2017-08-17 22: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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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柄泉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芦稿村北纬30度48分56秒,东经104度21分21秒处(清泉大道二段1588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多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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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池区长你好!首先,感谢您百忙之中能抽空查阅此信。
近期李柄泉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芦稿村北纬30度48分56秒、东经104度21分21秒处、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多日。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七条、第二条和川办发2011、9号文件第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应给于取缔和惩罚。是什么因素能导致违法违规的经营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取缔和惩罚?????? !。
举报理由:1、原成都市银丰和谐食品有限公司因欠中国银行的抵押借款,于2017年7月28日经青白江法院将该公司的全部资产整体拍卖为430万元给李柄泉(不属于该原单位的股东)个人所有,但根据政策规定和拍卖文书内容都没有包含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就证明当地政府和法院只是单一拍卖的资产。所以李柄泉现有的场地和他本人应与原定点屠宰许可证没有任何关系,而他本人现在开展的生猪屠宰经营活动就是属于违法违规的。
2、成都市银丰和谐食品有限公司因欠中国银行的借款,于2017年7月28日经青白江法院整体拍卖后该公司属于无合法配套的生猪屠宰证经营场所的空壳持证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的文件精神并结合该区现有的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厂设计能力,就能确保满足本区的猪肉销售量供应的情况下,所以应该将该公司的定点屠宰许可证给于作废。

举报人:成都市罗杨权食品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巩勇、
        成都市清云屠宰有限公司,  高级顾问巩勇、
 联系电话:18382204996

                                2017年8月1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白江区农林局
回复时间:2017-09-05 09: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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