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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8-16 11:13 已回复

书记大人,我是平武县仙坪村林场安全事故受害者亲人,此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3死1伤!事故发生1月有余,至今还未得到满意结果!我们也多次找政府部门给我们从中协调,死者在江油殡仪馆存放,家中生产生活无法正常开展!!给您留言目的就是跪求政府给帮我们几家受害者讨要命钱!前几天留言过,但无回复!我们是该怎么办?上访是否可解决问题?如果您或者您的手下看见留言了请帮助我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武县阔达藏族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8-18 12:43

网友:
您好!首先,向遇难者致以深切的哀悼!心怀沉重,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仙坪林场经营范围原是乡有林,于1992年由阔达乡人民政府全权转让给四川泰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故该林场现已不属国有。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是王家银。四川泰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核批准在仙坪林场范围内种植天麻,修筑作业道路,此次事故是由四川泰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经营行为而导致。
事故发生后,我乡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指挥抢救伤员,对家属进行安抚工作。我乡多次积极组织协同司法、人社、法院等相关部门对此次事故遇难家属同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了善后事宜调解处理工作。最终于7月15日,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遇难者家属与四川泰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家银就遇难者的赔偿金额和兑付时间达成了赔偿协议(遇难者孟高赔偿金96万元支付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前;遇难者何万华赔偿金77.8761万元支付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前;遇难者吕小明赔偿金116万元支付时间为2017年8月6日前)。并于7月25日进行了司法确认。但泰灵公司在协议时间内未及时到位赔付资金。7月31日,乡人民政府与信访局再次协调相关部门及遇难者家属与王家银协商,针对泰灵公司和王家银不按协议履行赔付责任,建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启动财产及产权保全等相关措施,强制执行赔偿到位。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希望您和家属们能稳定情绪,相信法律,相信党和政府。我们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查追责,对涉及到的违纪违法人员严肃处理。
事故虽是企业行为导致,但发生在我乡辖区,遇难者是我乡百姓,我们将依法力争遇难者家属权益!切至今日,我乡与各相关部门一直在强烈督促四川泰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王家银多渠道尽快筹措赔偿款!希望您和其他家属节哀,珍重身体。

平武县阔达藏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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