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成都限购的问题,我是成都府青路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属单位的员工,社保我们单位缴纳的是四川省的社保,我想在成都购第一套自住房,现在成都限购了,我可以在成都购房吗?谢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进一步升级住房限购政策,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是指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购房人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法定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均可作为购房资格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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