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区统筹办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就启动土地流转项目,并约定于7月31日前全额给付房屋物权拆迁补偿款,可现在已是8月上旬,可是政府却迟迟不能履行合同约定,而且还在未给付补偿款的前提下公然破坏百姓房屋,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并且犯合同欺诈罪,望市委领导明查秋毫,还百姓一个公道!
网友您好:
针对您留言反映“生态移民兑付补偿款”的问题,经龙泉驿区洛带镇核实,本次生态移民项目,前期宣传将于2017年7月31日前进行房屋补偿款和过渡费的兑付。因受金融政策变化影响,涉及洛带镇的几个主要生态移民项目都分别受到了明显影响,造成了投资商在协商银行放款存在时间滞后,所以,在此之前向群众宣传的参保时间以及补偿款、过渡费兑付时间都推迟。按照区级部门要求,洛带镇已于7月31日下午向项目区村两委、组长、党小组长、群众代表共计150余人进行了相关精神的传达,就群众关心的几个问题给出了答复:
1.过渡费。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宝胜村项目的过渡费计划于9月15日前兑付。
2.房屋补偿款。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宝胜村项目的房屋补偿款计划于10月15日前兑付。
3.社保问题。岐山村柏杨村(原莲花村)、宝胜村项目的参保工作计划将在8月底之前完成。之前,宣传的是6月30日前完成参保,虽然7月未进行参保,但是7月、8月到年龄的群众的退休金,按参保后的标准予以补发。从6月30日—参保之日,期间因自然或意外死亡的人员,按照参保后的标准补齐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