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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文艺女青年遭遇借款骗局和司法不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8-02 01:16 已回复

尊敬的何书记:
您好!
我是泸州市的一位80后自由撰稿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本来,爱好文学的我过着简单无忧的生活,在文字世界里满满都是正能量,这社会在我眼里是美好的,法律是公平的。然而,来到成都龙泉驿区的遭遇,让我受尽委屈,为此走上了漫长的司法道路,而法律的不公,以及法院部分法官受钱权驱使,助纣为虐。希望领导主持公道,惩恶扬善:
龙泉驿区精圣酒店、龙滔建筑公司董事长,泸州市纳溪区政协委员杨启龙,以装修酒店为名借款70万元不还,为让我们放心,杨启龙提出让我到他的精圣酒店上班,任总经理。从筹备到酒店运行共工作了两年多时间,期间未发放任何工资,也不还款。最后通过欺骗威胁手段,强迫我租他修建的没有产权的川西监狱经济适用房的门面,以高额的租金抵借款。后杨启龙又将抵租给我的权属于川西监狱的门面卖给了昌圣物管公司的杨启洲,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根据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是不能买卖交易的,而这栋经济适用房是属于川西监狱,也还未办理产权,杨启龙却将国家的资产卖给了他人),因物管法人由杨启龙变成了杨启洲,而引发诉讼,杨启龙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以钱权交易,勾结龙泉驿区法院法官,导致我的欠款一年多执行无果,在房租和讨要工资官司上枉法裁判。
在万般绝望的情况下,留言与您,希望能得到领导的关注,恳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给予关注和帮助,给我一个公正,换社会一个公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会有迟来的正义!(附:《中国网》、《华夏早报》《中国商务新闻网》《南方政治网》等10余家主流网络媒体上有详细报道及相关图片与证据,恳请范书记了解与关注)
致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政府公开电话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8-09 15:58

网友您好:
经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调查,原告曾婷婷诉被告成都市精圣酒店有限公司、杨启龙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2015龙泉民初字第4714号)。该案判决生效后,曾婷婷向我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我院于2016年6月20日立案受理(2016川0012执1243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案外人成都市昌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曾婷婷要求给付租金(2016川0112民初3279号),并保全了本案中成都市精圣酒店有限公司应给付曾婷婷的案款,执行工作依法暂停。在另一起案件判决后,本案即恢复了继续执行。因成都市昌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成都市精圣酒店有限公司有关联,本案双方同意互相折抵债务。因双方对款项计算方式发生了争议,在折抵数额上意见不一致,导致目前未能执行完毕。现本案在继续执行阶段,并且两件民事案件(2015龙泉民初字第4714号、2016川0112民初3279号)都启动了二审程序,不存在您所说非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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