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局有关领导,我是在温江一企业打工的外地人,自2016年3月入职到現在,这家企业一直没和我签劳动用工合同,何况到现在先后又招了很多新工人。这算违反《劳动法》不?更别提给员工买社保了。另外加班报酬还是和正常上班一样,比如2200一个月,上26天8小时,折合每小时10,5元。而加班1小时,还是只付工人10,5元。这些都合理吗?这家企业就是温江蓉台大道南段99号成都超德创机电设备公司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9月4日下午17:51分,监察大队大队长石从华与当事人联系调查、核实其反映的具体问题,当事人称:“我对此事并不知情,我没有投诉过该问题”。
二、具体处理情况。由于当事人未提供精准的联系方式,故工作人员无法与您核实您反映的具体情况,现通过留言形式告知您,如公司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请当事人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温江区劳动监察大队303办公室投诉。(地址:温江区五环广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电话:8272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