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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支持拆迁,缺失信于民,无家可归(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7-07-02 22:07 已回复

支持拆迁,缺把我抛弃,我无家可归(续)三百多平方的房子 赔偿了我们二十多万 二十多万在乐山能买到什么房子?更别说装修了,我们从一开始就拒绝拆迁,苏稽政府带着市上领导辜助理,乐山市公安局简政委,联合苏稽政府一群领导,来对我们施压,当时我要求按照房屋实际面积市场价赔付,苏稽政府说没有这个赔法,经过苏稽政府讲解政策,市上领导调解,告知我们五人符合要求,至少能保证我一家老小四代人的住的问题,因为信任市上领导,想着至少有住的,市上领导调解的最少不会拿不到钱,我们无奈同意了,苏稽政府帮忙帮我转户口到502社区,我一个小市民在拆迁全面封闭的情况下,我能自己把户口转到苏稽吗?我是以啥子理由转过来的?到现在我都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过渡费,我母亲宋红英 为残疾人 无劳动能力 后被骗签了倒房协议后说好给母亲宋红英买养老保险 现在告知我们没有买到,政策一直是苏稽政府在宣导,我们只能相信你们的话,录音为证,无奈我给市上反应 市上告诉我找苏稽政府 苏稽政府领导一直给我说叫我等 太极拳一打就是四五年。~我有从2014年-2017年的录音(录音在这里无法上传),以及政府告诉我盖章的公示~还有很多录音和材料形成的证据链,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我履行了支持国家的义务,我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彭琳书记的心明镜一样,事实是什么样,到底是我们傻20多万就让政府拆到我们三百多平方的房子,还是政府连蒙带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7-08-14 15:57

网友您好,你所反映的征地拆迁安置相关问题,涉及的是苏稽镇新联村6组征地项目。该项目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2011年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2]102号),此次实施新联村六组116.1435亩集体土地征收。
反映人系该项目拆迁户。反映人王某1户家庭成员共6人。
新联村6组征地拆迁项目中,王某1户共拆迁砖混主体房屋234.22㎡,石棉瓦简易结构房屋105.95㎡。王某1户于2014年2月26日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并拆除了房屋。王某1户的房屋拆迁款234302.25元、房屋拆迁后续费用30233.62元已于2014年通过银行存单形式直发给王某本人。
王某1户共申报了5人的住房安置,其中王某母亲、王某爷爷、王某奶奶已通过住房安置审核,3人的住房货币安置款472500.00元已于2016年2月直发给王某的配偶李某。
该征地项目于2012年3月14日发布征地公告。王某于2012年1月考录为司法警察,并于2013年9月转为新联村6组城镇户口。根据征地政策,王某不属于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对象。
王某配偶李某是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街道办事处城镇居民,于2011年和王某结婚,并于2014年3月将户口迁至苏稽镇新桥街502号。李某不是新联村6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新联村6组没有承包地、不参加集体经济分配。经市中区征拆办审核,王某配偶李某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
王某的女儿王某某于2012年10月出生,出生申报户籍在新联村6组,农民。2013年9月,因父亲考取公务员随父亲户籍转为新联村6组城镇户口。2015年8月,苏稽镇已将王某的女儿王某某的住房安置资料上报到乐山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现乐山市市中区房屋拆迁和补偿局),至今区征收局未确定王某某的住房安置资格。待区征征收局确定王某女儿王某某的安置资格后,苏稽镇将及时通知到王某1户。
苏稽镇政府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群众相关利益。同时感谢反映人对相关工作的质询和督促,反映人有相关疑议时可随时咨询苏稽镇政府(联系电话:0833-25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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