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书记您好!我们村(诺江镇千佛八社)何成元今年过年时在他家耕地上搭建一千多个平方铁棚收废品,我们这条河,是通江一级饮水保护区,他家里收废品距离河边不到百米,环保局干嘛去了呢?他旁边双力钢材厂东、西面两家收废品的,政府部门强制拆除了的,正因为他有关系,请孙书记亲自过问一下,是那些部门不作为,这通江就不是一个天了吗?通江的纪委可以下来管一下吗?究竟是国土,环保,城建还是诺江镇这些部门??孙书记请您主持公正,通江翻天覆地的变化,感恩有您!
匿名网友:
您好!你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通江纪委请出来管管”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2017年6月10日上午,通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县水务局执法人员共同到诺江镇千佛村八社何成元家中调查处理。经核查,何成元住房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蔡清(现居住于石牛嘴安置房)租用何成元住房旁边已搭建的铁棚用于收售废旧纸箱等。2017年6月12日,我局已向蔡清送达《通江县环境保护局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环限改字〔2017〕18号),要求该废旧收购点限期搬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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