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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求助】居民区内违法开餐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1-19 07:50 待回复

尊敬的黄书记,您好!
我是成都市高新区成汉南路“城南华府”业主,请求您为我们大家做主!小区5栋6栋之间即锦尚西二路132-134号底商经营\"巧厨房\"中餐馆,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81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居民区内有上百户业主深受噪音和油烟之害!让我们无法正常生活!屡次与底商协商未果!甚至执法部门出面后,仍一意孤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如此藐视法律,践踏老百姓利益,破坏环境!请求黄书记维护我们几百户业主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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