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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购自贡市新玛特商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1-07 09:42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们在自贡市新玛特购买的商铺,开发商讲3个月内办下来房产证,一共卖出了10多套,有1000多万的。可是忠心房地产已把这个项目抵押给了国银。抵押了的房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现在网签的购买协议也不能网签。现在我们要求要么退钱,要么办房产证。也多次给忠心房地产沟通,他们也一拖再拖。根本没有一个回复。现在售楼部也不见人,老板也不给我们一个答复。请求政府的帮助给与解决,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1-18 09:19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购买新玛特商铺产权等问题。现由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购买新玛特商铺产权问题,经我局调查,新玛特商铺位于四川忠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心公司”)开发的浙江商城3号楼。2008年,忠心公司将3号楼除负一层以外的产权抵押融资给了深圳市国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
2015年初,国银租赁为了盘活并处置浙江商城3号楼的资产,国银租赁与忠心公司达成委托销售协议,由忠心公司负责对浙江商城3号楼进行受托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忠心公司采取欺诈等不正当销售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经统计,忠心公司已销售商铺28套,涉及购买人26户,合计金额731.96万元,进入国银金融租赁监管账户的仅5户,大部分款项被忠心公司挪用。
在我局发现忠心公司的违法销售行为后,我局立即书面通知忠心公司暂停销售行为,并在9月、11月分别向国银租赁发函,要求对方暂停委托忠心公司销售商铺的协议,并告知目前的情况以及会导致的严重后果。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复函,并决定从即日起解除《委托协议》,取消忠心公司的委托授权。同时,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承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同时,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由于国银租赁和忠心公司是委托与被委托的销售关系,我局认为,忠心公司的违法销售行为是国银租赁监管不利造成的,因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而且,忠心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犯罪,建议您通过向经侦报案或采用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也将积极同国银租赁取得联系,商谈解决方案,保证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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