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委书记胡元坤 » 关于农村集资修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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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关于农村集资修路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1-01 10:41 已回复

李书记你好,我是永寿太平镇双桥五组的村民,我想问一下我们队长说的要集资修路,政府出70%村民出30%平摊到每家人头上的是260元。占了的土地赔偿为5000元一盟地,是否属实?由于此条路为扩修,占不了多少土地,很多人的地都只占的到几厘土,队长说的就不赔了。是否属实?队上找的修建公司会不会存在利益关系?修的路谁来质量把控?如果质量不过关村民又该怎么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东坡区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1-21 16:17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组上集资修路,村民人均出资260元”的相关情况。经查,您所反映的集资修建道路为东坡区永寿镇双桥村4组道路。该项目系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帮扶的民办公助项目,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该项目的补助占70%,受益群众筹资筹劳占30%。因考虑投劳困难,所以筹资投劳共折资人均200元。您所反映的人均260元除该项目筹资投劳折资人均200元外,还包含了2014年您组用于修建双桥村3、4组至河塘村道路而应缴纳的人均筹资60元。
二、关于您反映“占用的土地5000元/亩及很多人家的地只占了几厘,队长说不赔了”的相关情况。经查,该道路原有2米宽,现设计扩展为3米宽,因此占用了村民少量土地。2015年9月5日,经村组讨论决定,除3户村民被占用土地较多且土地上有少量竹木,共计补偿了人民币1600.00元(壹仟陆佰元整)外,其余村民因占用土地较少,均同意不予补偿。因此,不存在每亩土地赔偿5000元的情况。
三、关于您反映“队上找的修建公司会不会存在利益关系?质量由谁把关?及如果质量不过关村民该怎么办”的相关情况。经查,2015年12月31日,永寿镇人民政府组织具备资质的11家建筑公司在双桥村村委会对4组集资修路项目进行了现场招投标。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全程参与,最后经过比选,由四川利和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目前已动工,并由东坡区扶贫移民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全程监管验收。该村已成立质量小组和财务小组负责质量及财务监督,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建设。届时,若发现工程存有质量问题,可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2016年1月11日,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的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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