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电机厂5号楼墙体早就开裂,过道上的砖用手指剁一下就会往下掉。卫生间到现在还是公用。还是临街面。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张彤市长“危房什么时候能处理”的舆情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房屋为青果山街172号5幢。根据《物权法》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房屋所有人如认为房屋存在危险,可以自行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给他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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