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书记,你好。我今年在眉山买了套二手房,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电户头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要房产证、身份证和物管公司出具的证明才能过户?可是同样的在政务中心过水户头和天然气户头时却只要身份证和房产证即可。为什么电网公司必须要物管开具的证明才能过户?他们依据是什么?我的户口簿上户主都是我本人,难道还不能过户,还需要证明?我们的房子没有物管怎么办?电网公司解释都是必须要才能。现在都是智能电表,必须先交钱才能用电,但是他们为什么要刁难办事群众,是否真正的在简化办事程序,为民服务?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由于过去电表属客户资产,房产证产权并不包括电表产权,所以电力户头过户需要旧户主和新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方可办理;若没有旧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则需要新房产证、身份证和小区物管出示的证明方可过户。目前,随着智能电表推广,电表产权已属供电企业资产。若需办理电力户头更名,带上房产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情况说明即可办理。
2015年12月25日,眉山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
谢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