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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2-05 16:11 已回复

医疗保险看似是为人民某福利,为人民着想,那为什么去年每家住户一人上交了105,就医报销时一人只有90????能否解答?今年据说还上涨了?这不是坑吗?不能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卫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2-25 16:50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筹资政策
根据中央、省、市新农合有关规定,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470元/人,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标准9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补助380元/人。另外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08年起这开始实施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按照“政府搭平台,保险公司商业运作,参合人员自愿参加”的原则,2015年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3元/人。因此,如果农民个人参加新农合同时又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那么2015年缴费合计金额应该是103元,而不是105元。
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530元/人,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补助410元/人。另外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3元未变化。
二、补偿政策
您反映的报销政策,应该是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我县自2005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为了体现新农合互助共济政策,门诊补偿政策经历了从“家庭账户”到“门诊统筹”的过度。2015年,新农合门诊补偿政策为: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含诊所)和村卫生室补偿比例分别是60%和70%,补偿封顶线90元/人,家庭成员可交叉使用。2016年起,门诊补偿封顶线将提高到100元/人。
三、相关建议
继续加大我县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的群众知晓政策,支持和参与到新农合中来。同时可以到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了解我省新农合相关政策,也可到我县新农合中心、定点医疗机构、乡镇人民政府等领取我县新农合政策宣传单或进行政策咨询,以进一步了解我县新农合政策。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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