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14年年终目标考核奖教育部门有没有呢?作为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是不是也应该有呢?请领导正面回复,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5年年初,我县根据省、市目标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统一组织领导、严格评分标准、强化考核责任、严肃考核纪律”原则,按照《大竹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第四条,考核管理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党委部门管理机构,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派出机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政府管理事业单位,国家、省、市政府派出机构,国有企业和金融、保险等。并于1月27日至2月8日,对全县相关部门(单位)201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截止目前我县尚未收到上级对教师进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因此,我县将按照省、市目标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感谢您对大竹教师生活的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股室:人事股;经办人:雷贤平;联系电话: 6221210)
大竹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