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宜宾永竞房地产公司的客户。于2014年初分两次给该公司全款缴纳了共计20万的购房诚意金,在10月时,因为楼盘地址的原因,我没有购房并立即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的内容退回我的本金及利息。在2015年1月,他们以退款为名骗走了我与他们签订的合同。但是,他们只是退了我10万(无利息)。此后,我不断的通过各种途径都要不回剩余的本金和利息。也要不回原始合同。大概在8月份,我把他们投诉到了省长信箱,临港房管局的同志曾帮我协调,被迫与他们重新签订了还款意向。(对利息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是,他们承诺的9月退还我部分利息,到现在依然没有办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作企业不可这么无耻,做人也不可毫无诚信!我是被他们逼的没有办法了,才向书记你揭露他们的无耻嘴脸。人民政府,就是要为人民撑腰!恳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下,为我争取到我的基本权利!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宜宾永竞房地产公司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宜宾临港永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客户就退款问题加快协商,妥善处理。若有疑问欢迎电话咨询我局(电话:718926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