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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危房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0-23 16:0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伱好,我是大河乡落白亮村村民……我想请问下关于危房补助政策……我们家的房子都快住不了人了,家里条件很差,想借助下这个机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河苗族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0-30 10:16

关于咨询农村危房补助政策信件的回复
网民同志:
您所反映的关于危房改造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危房改造任务是根据中央和省上下达的补助资金总额确定的,每年各级政府会下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兴文县住建和城镇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兴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住建城管[2015]155号文件,现将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建设标准、资金补助标准、实施流程做如下说明:
一、实施对象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建卡贫困农户、残疾人贫困户、少数民族危草房改造户、优抚对象贫困户、土坯房改造户和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需新建或重建的(D级危房)和需进行加固维修(C级危房)的房屋。
二、建设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控制建筑面积。
根据省上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危房改造对象的地域差异、困难程度、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确定“三类两档两级”的分类补助标准。
三、实施流程
(一)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兴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优抚金领取证、危房照片(整体正面全景、侧面、背面、局部照片等)等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报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部门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审批。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
(五)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各乡镇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提出申请,县住建和城管局牵头,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所有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后下发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或房屋存在质量、安全和未按规定实施的不予划拨补助资金。
(六)挂牌。农村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各乡镇政府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标识牌。
省上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户数有限,要严格根据申请者的困难程度、改造方式等确定改造对象和资金补助标准,若房屋确属危房且家庭困难,请按照危房改造实施流程提出申请。
如对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还有疑问,请到大河苗族乡人民政府咨询。
特此回复。
大河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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