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市委书记方存好 » 小儿麻痹二级残废第三个孩子求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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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小儿麻痹二级残废第三个孩子求上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0-23 07:53 已回复

家有老母八十多岁!已经是风烛残年、妻子是弱智脚下有三个孩子。第三个孩子的户口还没有入户计生办要交罚款。我上有老下有小无能力交罚款!能否给我帮助。免去计生罚款给我上第三个孩子的户。!我非常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1-25 10:45

网民:您好!
您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违反计划生育生第三个小孩,要求免交相关费用上户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
根据《宜宾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七项户籍便民利民措施和户籍窗口警务公开内容的通知》(宜市公发〔2014〕98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对办理小孩入户登记所需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再次作出明确。
第一、如果您的孩子是婚生,您需向孩子入户地派出所提供:(1)父亲或母亲书面申请;(2)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4)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如果您的小孩是非婚生,您需向孩子入户地派出所提供:(1)父或母书面申请;(2)婴儿父母或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4)村、组或社区书面证明材料:(5)亲子鉴定报告(无法调查核实入户人员真实来源的需提供)。
第三、重要提示。(1)非婚生的16周岁以小孩办理入户登记,提供了上述第5项的,可不提供第3、4项资料;(2)公安派出所不以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入户依据,只要相关资料齐备,入户地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应当办理入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高县公安局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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