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林书成领导:
首先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神请报告,我叫刘建国,男,彝族,1983年4月出生,大专本科,2010年8月考到木里县麦日乡小学担任教师一职,在工作期间服从领导安排热爱自己的职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得到很多工作专业、为人处事的经验,与同事同心同德努力奋斗。
因为我的爱人在雷波县莫红中心卫生院担任妇幼一职,我们俩都是盐源人,夫妻长期分居路途遥远,双方父母年老身体有病痛需要照顾,因为夫妻工作地方相隔遥远我妻子怀孕了因为坐车在雷波盐源木里这条路上来回奔波而流产了两次。而我个人不知道在木里、盐源、雷波这条路奔波不知道多少次,疲倦之极,难以支撑,给我俩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我们特别恳请领导能体谅我家庭生活上的不便与困难,希望领导能同意我们的调动申请。恳请领导能把我们夫妻调回盐源做我们的贡献,我们坚信不用在雷波、盐源、木里往返奔波我们将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创造出更好的工作成果,一定不辜负领导对我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关爱。
最后向领导致以我们诚挚的敬意,期盼领导的回复!
此致
敬礼
2015年10月21日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们对您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奔波的困难深表同情和理解。我县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县调动按照中共盐源县委办公室、盐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县调动的有关规定》(盐委办发〔2011〕26号)文件执行,县外调入人员的规定如下:
拟调入我县的干部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动申请(附: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情况、年度考核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个人现实表现、直系亲属或配偶在我县工作或居住的相关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接收单位签署拟同意接受意见后,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缺编情况提出方案,报县人事调动领导小组研究。
县外调入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具体情况您还可向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4-63651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希望您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早日实现为家乡作贡献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