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郫县红光镇和润国际的业主,因本人户口在北京,公积金在北京,北京公积金中心提取需要购房发票,我多次询问开发商提供发票,开发商同聚置业公司财务要求出示开发票的证明,我感觉他们很好笑,我有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开证明呢,本人请求领导严肃和规范这些公司以推脱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网友,您好!您于2015年10月16日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地税局立即责成第三税务所调查处理,经实地了解情况,和润国际开发商同聚置业公司表示,只需购房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收据原件这三件资料,就可到开发商同聚置业公司开具购房发票,该开发商表示并未要求业主出示开发票的证明。如果纳税人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地税局第三税务所(电话:028-87850369),再作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