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在这留言给你咨询一下关于进藏干部子女原籍入学的事情,我夫妻两人皆为进藏工作干部,小孩户口也在西藏,今年刚在西藏这边入学,但由于气候的原因,还是想将小孩转回安岳上学,由本人父母照顾(本人在安岳无住房,父母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川教〔2012〕42号),我小孩是否满足相关待遇,我将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进藏干部子女回安岳读书的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好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中“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你的小孩户籍在哪儿,就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川教〔201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并按照“内地生源同等待遇”条件,如果你的子女要在安岳学校就读,需要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一是能够证明你夫妻属进藏干部,二是提供你父母已在城区购房且居住的证明。
在能够提供以上材料的前提下,办理纸质转学手续的顺序是:1.家长到转入学校领取转学联系表,2.盖章程序(顺序: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盖章—转出学校盖章—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盖章),本表一式三份,家长保留一份,转入、转出学校各保留一份。完善这些签字手续后,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完成核办。
感谢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