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记: 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 我县目前关于县委指定扶贫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什么政策性支持么? 还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匿名网友
你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咨询:我县目前对于指定扶贫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什么政策性支持,还需办理些什么手续。现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农民工返乡创业符合县委、县政府今年9月出台的《南江县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实施意见》(南委办发〔2015〕13号)扶持范畴。该文件主要从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回乡创业门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妥善解决用地用房、加强金融扶持力度六大方面明确提出了在今后一个时期对返乡创业工作的支持范畴。请你在所在乡镇借阅此文件,并按照文件规定请求乡镇以及各部门与你一道解决好道路、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
2、县委、县政府的创业基金主要是用于创业奖励、扶持基金、投资风险性基金、创业担保基金和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等方面,因此在项目前期的投入上,还是以创业人员自主投入和银行信贷为主。
3、对于回乡搞养殖,成功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县委、县政府在2014年出台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扶持增收扶持政策》(南委办〔2014〕37号),此文件明文规定了26条奖励扶持政策,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扶持。
4、关于手续办理,你需要在政务中心二楼农业局的行政审批股领取并填写审批表,环保、国土等部门也需要实地核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你来电咨询。(县委农委咨询电话8227135,农业局行政审批股咨询电话8234379)
南江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