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新都区 » 居住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居住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4-11 01:21 待回复

书记您好,我的户口原籍是资阳乐至的,结婚迁入新都区清流镇飞石村10组。由于夫妻感情破例离婚后无田地及房产,户口也无法迁回原籍,甚至是没有一点基本保障。目前已再婚同时也有一女,在外务工收入低根本就无法拥有自己的居住所,我们该怎么办?希望政府能帮助我解决我的常住居住地点,孩子马上上学了。谢谢了!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