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市粮食局对面那幢楼的业主,在工程施期间搭建的材料室到完工后都七八年了不但不撤,反而租赁出去作了商店(该店主货物占了人行道3/4)严重影响我们出入;向城管部门投诉多次均未处理,这种情况都存在两年多了,请市委书记大人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调查,2007年开发商修建居民楼时一并修建了该房屋,原作为门卫室。2013年星心物业公司入驻,由于该居民楼建筑面积仅有3000多平方米,35户居民,按照1.5元/月/平方米收取物管费。业主们觉得收费标准过高,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按照1.0元/月/平方米收取物管费,院内空坝停车收费、门卫用房用于商业经营赚取一定费用补贴物管费用的不足,该协议有30户居民签字确认。
收到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约谈物业公司,明确物管用房不能改作其他用途,要求立即整改。随后,物管公司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要求居民增缴物管费用,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运行,但居民不愿增缴物管费用,一致要求按照原合同落实,将门卫室用于经营增收。为了避免物业因为管理费用不足而退出导致该小区回到原来无人管理而混乱不堪的状态,所以我们与物管公司进行了沟通,要求加强对该房的日常管理,杜绝占用通道影响居民正常出入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该居民小区群众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小区业主和物管公司进行协调,逐步解决该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