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马鞍镇的,2000年结婚把户口迁入过来的上门女婿,2013年离婚时什么都没有判给我。现在我没有房,没地。以后我想修房可以吗,该在哪里修。我还有权益修房吗,现在一年四季都在外,以后岁数大了住哪里。
根据你所反映其属于离异且处于无房无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你应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修房申请,由村社代选宅基地,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面积,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后自行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