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我是蕉村镇村民,我有非婚生小孩准备上户,我提供了领导回答所需材料准备上户,可是蕉村镇派出所需要我去政府盖章才能办理,而镇计生部门同志非要我交罚款,否则不予盖章,抚养多个小孩我也实在经济困难,无办交付罚款!眼看小孩开学需要户籍在即,大人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可是小孩无辜,小孩也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且国家不是出台了新政策超生小孩可以无罚款上户了吗?请问这该怎么办?
网民朋友:您好!
您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非婚生小孩上户口设卡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入户办理的流程是:
第一、如果婴儿是婚生,在派出所入户时,您需要向派出所提供:一是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是父或母书面申请。
第二、如果婴儿是非婚生,在派出所入户时,您需要向派出所提供:一是婴儿父母或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须提供境外人员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如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则需提供婴儿身份、性别、来源及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如果婴儿的父或母有一方身份无法核查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三是父或母书面申请。
请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内容,持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申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县公安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