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前锋区代市镇银星时代的拆迁户,2011年拆迁的总共有一百多户,到现在房子也没有还到我们手上,前几天刚把房子分了,现在要我们每套住房缴纳水电气费一万三而且小区内车库也要缴八千元费用,否则就不许用,现在双方都在僵持着。请问我们还建房是否需要缴纳这些费用,我们以前的房子也有水,电的阿。我们也找了镇上向相关领导,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不管。所以只有向候书记求助了,关心一下我们的问题,现在我们有些往还在外租着房子住。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银星时代属于代市镇信合楼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原改造片区只有水、电,未安装天然气。经核实,广安新鸿实业有限公司(甲方)和拆迁户(乙方)签订的《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第六条第二款显示:若被拆迁户拆迁时为专水、专电、专气的,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报停,并将专水、专电、专气的有效依据和报停手续交甲方,待新房建成时由甲方统一申请恢复。拆迁时属共户,新房安装的是专户的,则由乙方按相关政策规定补齐差额款。如原来只有一套房屋,水、电只有一个户头,改造后有2套以上房屋的,多余房屋的水、电上户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现广安新鸿实业有限公司预收银星时代业主每户13000元水电气费将用于水、电、气上户费用,经该公司与代市供水厂、代市供电所、代市供气站协调,对于拆迁之前有水户头的拆迁户减免上户费1150元,有电户头的减免上户费50元。经核实,自来水上户费用实为门市2260元/户,2至3楼为2860元/户,4至7楼为2500元/户。天然气上户费为5098元/户。用电上户费用暂不收取。小区车库预收的8000元属于暂收款(车库水、电上户的费用),由车库所有者决定是否缴纳。
我们已建议新鸿实业公司与拆迁户对水、电、气缴费情况按协议执行,如协议未明确缴费情况的,新鸿实业公司应按水、电、气部门现行价格标准执行。
请您理解并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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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时代属于代市镇信合楼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原改造片区只有水、电,未安装天然气。经核实,广安新鸿实业有限公司(甲方)和拆迁户(乙方)签订的《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第六条第二款:若被拆迁户拆迁时为专水、专电、专气的,由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报停,并将专水、专电、专气的有效依据和报停手续交甲方,待新房建成时由甲方统一申请恢复。拆迁时属共户,新房安装的是专户的,则由乙方按相关政策规定补齐差额款。如原来只有一套房屋,水、电只有一个户头,改造后有2套以上房屋的,多余房屋的水、电上户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现广安新鸿实业有限公司预收银星时代业主每户13000元水电气费将用于水、电、气上户费用,经该公司与代市供水厂、代市供电所、代市供气站协调,对于拆迁之前有水户头的拆迁户减免上户费1150元,有电户头的减免上户费50元。经核实,自来水上户费用实为门市2260元/户,2至3楼为2860元/户,4至7楼为2500元/户。天然气上户费为5098元/户。用电上户费用暂不收取。小区车库预收的8000元属于暂收款(车库水、电上户的费用),由车库所有者决定是否缴纳。
我们已建议新鸿实业公司与拆迁户对水、电、气缴费情况按协议执行,如协议未明确缴费情况的,新鸿实业公司应按水、电、气部门现行价格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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