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个月袁市大光明队长向社员收什么土地保险/洋芋保险等款项共二十几元不等,而且不开收费凭证,这是不是乱收费?请政府明查,还信于民。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不开收费凭证的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科学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农业投入、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户参保的水稻、玉米、洋芋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村按农户参保面积把各户的保费计算好后交由各组长按户收取,村委会汇总参保(参保流程为农户签字、公示,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开具发票),保单生成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收费确认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保单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保单、发票现存放于大光明村村委会。政策性农业保险原是以乡镇为单位投保,现在是以村为单位投保,不是以每户村民为单位签单,所以发票是以村为单位开具,没有分户开具发票。
二、关于反映乱收费的问题
经查,该款项是按中、省、市、县(邻府办发﹝2015﹞29号文件)相关精神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收取的,水稻参保4.5元/亩、玉米参保4.5元/亩、油菜2.55元/亩、马铃薯4.2元/亩,具体收取总额是按农户参保面积而定。因此收取的参保费用是不相等的,此收取的保险费不属于乱收费,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参保后如遇风、旱、水等灾害遭受损失的,将按规定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