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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户口迁入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8-09 14:28 已回复

领导好!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花桥黄桷树村的农村户口,我们现在结婚了,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我老公那里去,可是花桥政府负责这块的人说不行,说我是城镇户口,是不能迁进来的,我想知道因为婚姻关系,要将户口合并都不行吗?我都跑好多次了,可是花桥政府负责人就是不同意,我想知道我国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如果是城镇户口,拿怕是结婚都不能将户口迁入农村户口吗?花桥这边的负责人跟我说的是,因为花桥属于拆迁区域,在这个区域里城镇户口是不能迁入的,是真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20 09:48

网友:
你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夫妻投靠可以将户口迁入,但需提供以下五类证明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3.《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4.《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证明》、5.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两本结婚证。五类资料缺一不可。其中,《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据花桥镇政府反馈:“只要村(社区)、组签字盖章同意迁入,花桥镇政府均在《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出具‘经查,该居民实际居住在我镇某某村某某组’的意见,同意其迁入花桥镇。”不存在网民反映的花桥镇属于拆迁区域不能迁入的情况。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与花桥镇政府一道进一步做好、做细户籍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因宣传不到位让群众误解,给群众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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