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书记你好:
我是犍为县九井村村民,从小时候起就知道有父亲、母亲,在我们这一代有四兄弟,其中大哥车X成没成家无子女,车X坤现已无子女,车X国己无子女,我在兄弟中最小己是42岁,结婚后育有—子,现己到读书年龄仍未上户口,妻子患有精神二级残废家中比较贫困,乡政府说妻子是多生子,要求交啥子费才肯出证明书,还望各级领导帮助,让我儿子能读书啊!谢谢你们了!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或定居的居民,在出生后或定居时应由申报义务人,及时向出生地或定居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初始登记,取得户籍。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籍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的规定,您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为您儿子申请户籍登记。
我乡已就您儿子读书上户等问题与您电话联系,对您儿子的情况也进行了了解,您儿子今年4岁。同时,对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向您作了宣传解释,若您仍有疑问,可到乡政府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833—4391018。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