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书记您好!我是渡口土家族乡人,我于2003年入伍,在新疆服役8年,2011年退伍时考取了南疆的基层干部,现在想回宣汉工作。一方面想为老家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宣汉这几年在以您为首的党委班子的努力下,带领100多万群众拼搏奋进,经济社会取得骄人成绩,老家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好,我很想回到家乡和您们一起为家乡的建设努力工作;另一方面父母妻儿都在渡口,也想回来尽一些孝心和责任。如果我能调动回来工作,定会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的安排,哪怕去县里最偏远的乡镇工作,也会尽心竭力。请问唐书记和人事部门的领导,我是否可以调动回来?老家是否予以接收?我需要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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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对家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回家乡工作,我们表示欢迎。所涉工作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首先,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同意调动;其次,你再到想要调入的地方(宣汉县)联系到合适的接收单位(必须要有空缺编制,经相关领导同意)。上述两项具备后,由你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向宣汉县人社部门发函联系。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3日